北京市信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本市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会商、协调、督查等方式,研究处理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