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第六章 宗教财产第三十二条已修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侵占。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