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适用于本市的宗教事务。本条例所称宗教事务是指因宗教而产生的,涉及国家、社会、群众利益的各项社会公共事务。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