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条有效归侨、侨眷与境外亲友的联系和往来、通信自由和秘密以及互相馈赠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限制和干涉。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