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六章 司法保护第六十五条已修改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未成年犯管教所应当依法保护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们的人格。严禁辱骂、体罚。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