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六章 司法保护第六十三条已修改未成年犯管教所与各区人民政府之间,应当签订帮教安置协议,对正在服刑和接受收容教养的以及刑满释放、解除收容教养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安置。人民检察院不起诉、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和刑满释放、被解除收容教养的以及受过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