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六章 司法保护第六十一条已修改对判决前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其他违法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其姓名、住所和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