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制定和调整下列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进行听证:(一)国家举办的高中、中专、大学学历教育收费和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收费、殡葬基本服务价格等公益性服务价格;(二)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含出租车)、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重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等公用事业价格;(三)价格听证目录中的其他服务价格。前款所列价格项目,未经听证,不得制定或者调整。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