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机关错案责任追究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各级司法机关负责追究本机关和派出机构工作人员的错案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人民法院的错案责任追究工作由审判委员会负责,人民检察院的错案责任追究工作由检察委员会负责,公安、国家安全和司法行政机关的错案责任追究工作由其设立的错案责任追究委员会负责。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