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机关错案责任追究条例/第四章 追究的程序第十五条已废止各级司法机关应当指定工作机构对获取的错案线索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分别报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错案责任追究委员会认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