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市场违法案件时,可依法调查经营活动、查阅有关经营凭证,采取扣留、查封违法商品等强制措施,对扣留、查封的商品,可依法销毁、拍卖或者作价处理。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