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市场开办者在其开办的市场内从事商品交易活动,不得利用其经营服务的有利条件与其他经营者进行不正当竞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