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经营者进入市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并在经营场地明显处悬挂证照,但临时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农民除外。

在市场内固定经营的经营者,应当与市场开办者签订入场经营书面协议。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