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买卖、骗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撤销,没收违法收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