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拒绝承担儿童计划免疫任务或者未完成责任范围内儿童计划免疫任务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