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儿童计划免疫条例/第四章 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第二十四条已修改经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鉴定小组鉴定,确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事故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和赔偿。偶合病例不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不负经济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