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下列事项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法规:

(一)法律规定由常务委员会规定的事项;

(二)市人民代表大会按照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程序,授权常务委员会制定法规的事项;

(三)其他应当由常务委员会制定法规的事项。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