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旅游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旅游景区(点)实行属地化管理,按照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跨行政区域的旅游景区(点)由自治州人民政府明确管理主体。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