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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旅游管理条例/第六章 旅游经营者

第四十三条

已修改

旅游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旅游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作出减轻、免除其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责任的规定。

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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