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旅游管理条例/第五章 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第三十五条已修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按照下列方式处理或解决:(一)自行协商;(二)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三)向旅游、工商、价格、商务、外事部门投诉;(四)旅游合同中有约定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