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六条已废止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事先征得区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提交交叉道口设计图纸等资料,报经市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施工。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