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三条已废止本规定所称公路路政管理,是指市、区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以下统称公路路产),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促进公路事业发展所进行的管理。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