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已废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公路绿化工作,收费公路的绿化由经营单位投资管理。 按照“统一规划、多方投资、多方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营建公路绿化带。鼓励单位和个人按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划在公路两侧种植行道树和花草绿地。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