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二章 户外广告审批第八条已废止利用自身场地设置用于自我宣传的户外广告的,户外广告主应向设置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第(一)、(二)、(三)、(四)项文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取得《登记证》后方可设置。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