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规划、市政公用和公安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好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