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已修改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按照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