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各级归国华侨联合会代表归侨、侨眷利益,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归侨、侨眷依法成立的其他社会团体,其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依法拥有的财产,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其所从事的正当活动,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予以支持。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