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废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应当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评先授奖、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和干部晋职晋级时,应当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作为重要依据。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