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废止

在本州行政区域内从事乡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乡村公路,是指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修建、养护的,连接乡(镇)、村之间的道路。

乡村公路包括公路的桥梁、涵洞、隧道、渡口。

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