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二章 任免范围第六条已修改任免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海东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