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已修改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解释。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