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产管理条例/第二章 房屋产权登记第八条已废止房屋系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所有人共有且不可分割的,共有人应当共同申请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4月29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