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与检查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教育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