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与检查第三十八条已修改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及各项规定,作为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的依据。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