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职业教育条例第三十三条已修改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利用自身技术、人才、设备、场地兴办产业,所得收入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扩大再生产。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兴办产业,享受国家规定的减免税待遇。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