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职业教育条例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证职业教育的经常性财政拨款,根据财力状况安排一定数额的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省、市两级教育基建经费用于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的基建经费应当逐年增加。教育费附加应当有一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