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五十三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义务教育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并接受监督。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