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里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第二章 文物的保护第十五条有效历史文化街区是指夹街、万寿街、河街、南街、中街、北街。在该区域外划定建设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建设控制区外围边界线东起酉水河堤,西沿猫儿溪老河道接长青路;向东穿北街经长沙街连后坪路,至建设街以西到压龙庵;南沿杨家溪老河道达酉水河堤。风貌协调区为建设控制区外围的其余规划建设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划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的范围向社会公告。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