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五条已修改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除本条例已规定处罚的外,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八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