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供水管理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市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即时统计每次消防供水设施的用水情况,定期向城市供水企业报送消防用水量,其生活用水应当另行安装水表计量。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