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养护计划与资金管理第十三条已修改市和县(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路养护类别编制公路养护规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