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建立农村扶贫工作容错免责机制。对农村扶贫工作中因市场变化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未达到预期效果,但已经勤勉尽责并且未牟取私利的,主管机关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