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第四章 扶贫项目与资金管理第四十七条有效建立农村扶贫工作容错免责机制。对农村扶贫工作中因市场变化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未达到预期效果,但已经勤勉尽责并且未牟取私利的,主管机关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