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第四章 扶贫项目与资金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贫困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有权对本村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及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监督,行使知情权、选择权、民主决策权、参与实施权。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