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第三章 扶贫内容与主要途径第二十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贫困地区农村文化和体育的组织、设施、队伍建设,实施文化、体育扶贫工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筹集资金,用于贫困地区图书馆、文化馆、体育活动中心等场所建设和历史文化遗迹的维护。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