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第三章 扶贫内容与主要途径第二十六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完善贫困地区教师、医疗卫生人员和农业技术人员聘用及职称评审政策,对长期在贫困地区服务的教师、医疗卫生人员和农业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聘用中给予倾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地区乡村教师、乡村卫生院(室)的医疗卫生人员和农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