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第三章 扶贫内容与主要途径第二十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贫困地区的农业综合开发、高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低丘岗地改造、低效林改造和高效经济林建设。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