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第二章 政府责任与社会参与第十五条有效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推进实施扶贫再贷款,支持贫困地区县级统筹财政资金建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发展普惠金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