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执法人员有权对管辖范围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部门有义务为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