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以及疗养区、风景名胜区,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使用大功率的广播喇叭和广播宣传车。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可并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