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条已修改自治县巩固和扩大扶贫开发成果,积极扶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远山村农民异地移民,重点加强生产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